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完善本科生培养的管理和监督体系,提高学位授予质量,依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陕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包括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以下简称“教育部”)和学校教务处(以下简称“校级”)组织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第二条 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开展根据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具体下发的文件执行,校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由学校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在答辩后一周进行。抽检对象为学校本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考察。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为:原创度与学术规范、选题规范性及选题意义、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结构规范性、格式规范性。毕业设计抽检评议要素为:原创度、选题规范性及选题意义、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学术规范性。
第四条 校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包括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初评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每篇论文初评送3位专家评议,3位专家中有2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以下简称“问题论文”)。
第五条 校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依托学校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开展,抽检名单采取“随机产生与重点跟踪”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一般抽检比例不低于10%,重点跟踪对象抽检比例最高可达100%。
(一)新增专业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比例不低于15%。
(二)对上一年度教育部抽检“问题论文”所在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比例100%。
(三)对上一年度校级抽检“问题论文”所在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比例按每篇问题论文增加5%比例的原则进行校级抽检。
(四)对上一年度存在“问题论文”的指导教师,校级抽检比例100%。
第六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的使用。
(一)抽检结果及专家评议意见以适当方式面向校内公开。
(二)对连续2年抽检均有“问题论文”的学院,将在校内予以通报,减少所在学院本科生招生计划,并对学院负责人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对连续2年抽检均有“问题论文”的本科专业,将在校内予以通报,学校对相关学院负责人、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和指导教师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四)对连续2年抽检均有“问题论文”的指导教师,按照重大教学事故(一级)处理,并暂停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资格一年。
(五)对于教育部、校级抽检确定的“问题论文”,其指导教师将被重点跟踪。教育部“问题论文”指导教师的重点跟踪期为2年;校级“问题论文”指导教师的重点跟踪期为1年。出现多篇“问题论文”时,重点跟踪期根据级别累加。
(六)抽检结果将作为专业申报与建设、专业结构调整、招生计划分配、专业建设经费投入、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七条 对专家提出存在学术不端和作假行为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依规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第八条 校级“问题论文”的作者须在半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补充完善。若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要求进行修改,不能获得毕业论文(设计)相应的学分。整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须通过专业带头人、学院、评议专家的审议。对于审议不合格者,毕业论文(设计)的作者不能获得毕业论文(设计)相应的学分,同时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暂停指导资格一年。
第九条 对在校级抽检中被认定为“问题论文”且对专家评议意见持有异议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可在抽检结果公布一周内由学院将申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第十条 校级抽检程序须严格透明,确保抽检工作公平、公正。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正常抽检工作。评审专家要公正公平,独立客观地完成评议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应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适合各专业特点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细则,加强过程监控,加大评审力度。
第十二条 学院须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过程管理,积极主动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普查工作,准确完整地提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位授予信息等材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陕科大镐京发〔2022〕96号)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抽检评价要素
附件2: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抽检评价要素
附件1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抽检评价要素
评价指标 | 评价要素 |
原创度与学术规范 | 1. 在合理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标准范围内,体现原创度,遵守学术规范; 2. 论文提出的新见解、新方法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
选题规范性及选题意义 | 1. 研究的理论意义、实用性; 2. 选题新颖度、难易度及规范性; 3.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
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 | 1. 论文体现的基础理论、基础概念是否正确; 2. 论文体现的理论基础的扎实程度; 3. 本专业及相关专业领域专门知识的系统性; 4. 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论据、结论等论文内容的质量。 |
论文结构规范性 | 1. 论文语言表达的准确性、专业性以及逻辑的严密性; 2. 写作结构安排、内容逻辑构建的合理性; 3. 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结构完整。 |
论文格式规范性 | 1. 术语、图表、数据、公式、标点符号、空格等因素合乎规范,无错别字; 2. 引用标识的规范性; 3.书写格式及图表的规范。 |
附件2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抽检评价要素
评价指标 | 评价要素 |
原创度 | 1. 毕业设计作品应具备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 作品的风格与形式语言方面具有一定的新颖之处。 |
选题规范性及选题现实意义 | 1. 毕业设计作品题材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出现违反法律、危害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内容、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 2. 毕业设计选题新颖度及选题规范性; 3.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
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 | 毕业设计作品应体现教学大纲(培养方案)要求的技能,作品应反映出作者对专业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能够熟练掌握。 |
学术规范性 | 1. 毕业设计报告必须紧密联系学生自身创作实践,是对毕业设计的理论或应用的原创性陈述; 2. 毕业设计与相关工程规范的符合程度,体现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及环境等因素; 3. 行文流畅,用词准确,格式规范,符合学术的一般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