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陕科大镐京发〔2025〕30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4月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或电子邮箱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樊塞兵 邮箱:443874025@qq.com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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