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总结、凝练和推广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年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育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评选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包括近5年来(2020年1月1日以后),我校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取得的,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方法、模式、课程、教材、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强专业建设、推进产教融合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在课程体系建设、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教材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在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实验教学改革、实习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科竞赛组织与指导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4.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在教学管理制度创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建设、教学信息化建设、教师教学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5.思想政治教育与综合素质培养: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课程思政建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三、申报条件
1.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在教育教学理念、方法、手段、管理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和创新,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具有显著成效。
2.成果应具有实践性:经过至少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
3.成果应具有团队性:教学成果一般应为集体成果,成果完成人应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成果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确因成果性质需要,经学院批准,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8人。
4.成果应具有规范性:申报成果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教学规律,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成果完成人填写《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及教学成果报告(限5000字),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报。
支撑材料应与申报书内容紧密相关,能够充分证明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价值。支撑材料应按顺序编写目录,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相关研究论文、著作、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课件等;教学改革实践的总结报告、学生成绩分析、教学效果评价等;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媒体报道等证明材料。
2. 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选(推荐数量见下表)。按推荐顺序填写《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1),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Excel交至教务处,届时要求推荐老师将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及支撑材料在超星平台填报,填报网址https://v332740.kypt.chaoxing.com/,填报文件分别以“申报书-院(部)-成果名称”、“教学成果报告-院(部)-成果名称”、“支撑材料-院(部)-成果名称”为文件名。
序号 | 单位 | 推荐数量 |
1 | 会计学院 | 2 |
2 | 经济贸易学院 | 2 |
3 | 电信工程学院 | 2 |
4 | 医药工程学院 | 1 |
5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1 |
6 | 计算机学院 | 2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8 | 外语部 | 1 |
3.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线上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根据评审指标体系对申报成果进行打分,综合评定出教学成果奖特、一、二等奖。
4.结果公示: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获奖名单,给予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其他事项
教学成果奖评选是学院加强教学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动员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申报。并加强对申报成果的指导和审核,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重大突破和创新,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成果如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评选出的学院教学成果奖将作为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重要依据,希望获奖成果完成人继续深化研究和实践,不断完善和推广成果,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029-38191666。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