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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4    访问量: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5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2025年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

长:王贵平 李宗领

副组长:刘 斌 闫利峰 王 涛

员:赵卓 南琳芝 宋佳 胡娜 翟思程 刘威 杜婧婧

二、检查范围

全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

三、工作要求和检查重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教学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提升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各教学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见附件1)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各教学单位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相关要求,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培训、应急处置培训和巩固强化安全技能培训等,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开展自查自纠(514日—522日)

1.各教学单位按照工作安排,结合部门实际,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牵头进行部署动员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见附件3),组织对本部门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同时填报《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见附件4)。

2.各教学单位需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确定本单位实验室风险等级,建立《实验(训)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台账》(见附件5)。若实验室研究内容、危险源类型及数量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评价,判定安全类别及级别。各教学单位要严格审查实验室安全分级情况,并将分级分类明细随自查报告报教务处备案。

3.各教学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未及时整改或未制定可靠整改方案的实验室,责令实验室立即停止使用,完成整改后方可开放使用。各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定期组织开展现场复查工作,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4.各单位自查工作要形成工作报告,报告言简意赅,要求应突出本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危险源分布清单、隐患排查重点、难点及整改计划等。根据自查和整改情况,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6)、《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见附件7)。

(二)学校开展复查工作(52366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及风险分级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核查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成效。

五、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请于522日前将《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见附件4)、《实验(训)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台账》(见附件5)、《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6)、《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见附件7),纸质版文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楼2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dhjjwc@163.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附件4: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附件5:实验(训)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台账

附件6: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7: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教务处

                                                       202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