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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学管理人员专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1    访问量:

教学单位:

为深入落实学校“规划编制月”核心部署,将学院发展、专业建设、教师发展、学生成长规划与教学管理实践深度融合,破解教学管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升教学管理队伍的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2025年度教学管理改革专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以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为指引,聚焦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数字化转型,通过专项立项,以项目方式鼓励教学管理人员结合岗位实际开展研究与实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教学管理改革成果,为学院规划落地、专业建设提质、人才培养增效提供管理支撑。

二、立项范围与研究方向

(一)立项范围

本次专项立项面向全校教学管理人员,包括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各教学部主任、教务处及相关教学部门负责人。

(二)研究方向

1.学院发展规划落地类

1.1教学管理服务学院学科布局优化的路径研究

1.2二级学院教学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构建与实践

1.3校院两级教学管理权责划分与协同机制研究

2. 专业建设规划支撑类

2.1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的教学管理模式探索

2.2产教融合背景下专业教学管理流程优化

2.3专业评估认证与建设的管理保障机制研究

3.教师发展规划服务类

3.1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管理服务体系构建

3.2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教学管理协同机制研究

3.3青年教师教学成长的帮扶管理模式探索

4.学生成长规划助力类

3.1学风建设长效化的教学管理机制研究

3.2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的管理机制优化

3.3学科竞赛与学生成长融合的管理路径研究

5. 教学管理创新类

5.1教学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与应用研究

5.2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管理规范制定

5.3跨学院教学资源共享的管理机制研究

5.4 “岗课赛证”融合管理机制研究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学校在职教学管理人员,熟悉教学管理工作实际,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与实践经验目前有2项在研未结题人员本次暂不资助。

申报项目需紧扣本次立项研究方向,结合学校“规划编制月”要求与岗位工作痛点,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可行的研究方案和实际应用价值。

申报项目须为未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改立项资助的研究课题,鼓励跨部门、跨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团队联合申报。

、申报材料与流程

1.各教学单位初筛与提交阶段:2025年121-1215日,各单位完成初筛,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教学单位将审核通过名单填报《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按照推荐顺序填报,需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届时要求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填报超星平台(校级网址:https://v332740.kypt.chaoxing.com/showNewsFulltext?id=16&newstype=25交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校级评审与立项阶段2025年1215-1222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校级评审确定校级立项名单及拟推荐省级项目候选名单、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并发文公布。届时查收审核纸质立项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材料规范要求填写打印,一式三份,教务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各执一份

3.材料提交阶段立项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完善《申报书》,并与教务处签订《任务书》(附件3提交《开题报告》(附件4。一式三份,教务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各执一份。

项目管理

1.评审与立项:本次项目由教学管理人员申报,教学单位初审,由各单位负责初审,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立项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同意正式立项。

2.中期检查:教务处定期开展项目中期检查,不接受提前或延期结题,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

3.结题验收:立项项目研究周期1年,结题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确保研究成果质量与实际推广价值。结题论文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书评、咨询、评论、论文集、会议论文等。验收合格的项目将颁发结题证书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按照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立项对提升教学管理水平、推动规划落地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教学管理人员参与申报,确保申报质量。申报项目需立足学校发展实际,避免脱离教学管理实践的理论研究,力求形成具体、可操作的改革措施与成果。各单位要为立项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确保教改成果落地见效。

无特殊原因,上报教务处后不得随意更换项目主持人、参与人。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029-38191666

超星平台技术:张柳青     联系电话029-381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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