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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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3    访问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考试将于第9-10教学周(2024414日至425日)进行。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规定,课程3学分以上须组织期中考试,通过各单位上报的考试计划,已将符合要求的课程制表,见附件1《镐京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中考试安排》。其它课程自行组织学生总结复习,做好过程性考核。

二、考试命题、审核

期中考试时长原则上为60分钟(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命题工作由课程教师根据实际教学进度命题,范围须覆盖考前全部教学内容,具体格式须严格参照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命题模板》。试卷实行三级审核:教师自查、教研室复查、开课单位终审。所有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题或暗示考题内容。各单位须做好试卷保密工作,杜绝试题泄露。

三、考试安排核对确认

考试由各教学单位填写需求计划,教务处进行统一编排(附件1)并同步至学生喜鹊端口,各学院需组织核对纸质版及端口信息,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监考由开课单位教师优先承担(原则上不得请假),监考人员不足时各学院应积极配合调配。请各单位严格执行,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

四、考风考纪

各二级学院须在考前召开考风考纪专题会议,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主持,组织辅导员及全体学生学习考试纪律规定,开展诚信应考教育。各教学单位要召开考核工作会议,组织教学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及监考教师学习考核制度,重点培训命题、监考、阅卷等环节的工作规范。

教务处将联合教学督导办、各教学单位组成巡视组,安排教学管理人员、机关和院系领导参与考场巡查;监考教师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服从监考管理,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及任何作弊行为。

考试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所有学生须准时到场,服从监考管理,听从指挥,保持考场安静,禁止任何形式的交流及使用违规电子设备。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给予纪律处分。考试结束须有序离场。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

五、试卷评阅

试卷评阅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教师评卷时须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进行评阅,确保评分尺度统一、评判客观、记录准确,并在考试结束后1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同时要做好成绩复核和留存工作并告知学生,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六、其它具体工作细节参照《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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