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综合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获准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重要条件。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养成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获得从事科研工作的初步能力。使学生的文字表达、科技文献检索、实验研究、数据处理、工程制图、外语与计算机应用、工具书使用等基本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第三条 各专业都应该在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符合规范。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所有本科生。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教学工作校长领导下,实行学校、学院、教研室(系)三级管理制。
第六条 教务处职责
(一)制定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
(二)负责组织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抽检、检查、评估和总结。
(三)负责协调、解决各学院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五)组织安排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作假行为检查。
(六)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研究和改革。
第七条 学院职责
(一)结合本学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二)布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与学术道德教育。
(三)根据选题原则组织审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报教务处审核。
(四)为学生选配合适的指导教师,组织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五)检查任务书填写情况,审定学生选题并报教务处备案,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
(六)定期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负责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七)负责组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八)总结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编印《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九)组织安排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学习《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按照规定检查、督促。对违反处理细则者严格按照《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陕科大镐京发〔2025〕17号)进行处理。
(十)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件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 教研室(系)职责
(一)根据学院安排部署,负责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业务指导,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二)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任务安排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拟题,组织论证、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报本学院审核。
(三)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填写情况,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监控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
(四)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查。
(五)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六)负责教研室(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学术不端行为教育。
(七)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第九条 指导教师职责
(一)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指导老师负责制,指导老师对不合格的论文(设计)拥有一票否决权,并有权据此做出延期答辩的处理决定。
(二)拟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填写《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表》。
(三)按要求认真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学生理解题目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全部工作内容,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
(四)检查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及质量。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辅导答疑,并按照进程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填写。
(五)按照《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六)审阅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按照要求填写审阅意见。
(七)负责指导本科学生学习《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教育,检查与督促学生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完成,并为所指导的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负责。
(八)参加毕业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阶段,指导教师应根据《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任务书要求,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填写《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对本科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指导学生填写《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在答辩结束后,对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积极推荐,争取公开发表。
第十条 评阅人职责
(一)评阅人应在答辩前认真阅读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按照要求填写评阅意见。
(二)评阅人一般应参加所评阅学生的答辩,并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的、客观的提问。
第十一条 学生职责
(一)应充分认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对自己全面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工作,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要充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二)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调研和资料查阅,落实研究内容,制定研究方法、步骤和措施,撰写开题报告,并阅读和翻译与课题有关的外文资料。
(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符合《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文科类专业要求在10000字以上,理工科类专业论文字数应在8000字以上。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其中同一类型文献原则上不能超过5个,种类不少于5种,且应有3个以上外文文献。摘要300-500字,关键词为3—5个。
(四)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自觉遵守学校纪律,自觉学习《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对自己的学位论文负责。
第三章 指导教师选聘
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拥有一定的教学与科研经验,或教学科研能力较为突出的硕士学历教师。
第十三条 为了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理工科原则不超过8人,文科/商科原则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期间,要安排足够的时间与学生交流讨论。
第十四条 为提升论文研究的实践价值,学院可聘请实习基地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企业导师参与指导,并按程序报人事处审批。
第四章 选题要求
第十五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应来源于企业研发、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实际案例、社会调研及教师横向课题等真实背景的“真题真做”类题目,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70%。选题类型一般包括: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
第十六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本专业的基本教学内容,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得到全面训练。文献综述类题目原则上不能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第十七条 理工类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包含体现专业特点的实验、程序设计或模型设计等内容。
第十八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量适中,学生经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者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十九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一人一题,不得相同。
第二十条 允许在相近专业或学科选题,提倡不同专业领域、不同学科互相合作。鼓励基础课教师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第二十一条 选题的分配采取学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与学院调整相结合的办法,选题一旦确定,一般不得变更,更换题目必须提交选题变更申请表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否则不得变换。
第五章 工作安排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从第七学期开始到第八学期结束。主要包括以下八个环节:
(一)准备及动员。各学院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动员,安排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明确工作流程。
(二)审题与选题。审题与选题由学院负责。学院将审定通过的题目和指导教师名单向学生公布。实行学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学院调整的原则。选题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结果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并按要求格式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按要求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下发给学生。
(三)课题调研。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指导职责,指导学生系统性地开展文献调研与实地调研工作。
(四)开题报告。每位学生都应该认真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说明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目的和内容、研究方法和步骤、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并制定阶段性进度安排、时间、地点及纪律要求,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方可执行。
以上环节必须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计划实施情况,完成《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分阶段填写《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记录12次(开题4次、中期4次、最终4次),并经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审核。
学生应在答辩前一周,提交符合《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毕业论文(设计)一份,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报告,文科类专业重复率检测不超过25%,理工科类重复率检测不超过20%,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评审环节。
(六)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分别填写审阅意见表和评阅意见表。评审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学生做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七)组织答辩。各学院组织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组织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进行答辩。答辩结束后三天内,将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按要求格式报教务处。
(八)评选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按每专业不超过5%的比例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于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报教务处。
第六章 评审、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二十三条 指导教师审阅
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认真地审阅,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工作表现、论文(设计)工作量,从毕业论文(设计)的原创性和规范性、研究的科学性与专业性、表达的逻辑性和准确性等写出审阅意见,并依据《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按百分制给出审阅成绩。
审阅意见必须体现毕业论文(设计)特点,指出成绩和不足,必须由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其他人不可代替。
第二十四条 评阅人评阅
评阅人应具有指导教师资格,不能评阅自己指导的学生。评阅人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原创性和规范性、研究的科学性与专业性、表达的逻辑性和准确性等写出评阅意见,并依据《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
评阅意见必须体现毕业论文(设计)特点,给出成绩和指出不足,必须由评阅人本人撰写,其他人不可代替。
第二十五条 组织答辩
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按专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各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任1人,秘书1人。答辩小组一般由3~4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老师担任,设答辩组长1名,答辩秘书1人。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答辩时应回避。
各答辩委员会(小组)组织实施本专业学生的答辩工作,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优”“争议”等答辩。
第二十六条 答辩程序
(一)答辩资格审查。指导教师和评阅人都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才能获得答辩资格。学生申请延期答辩的,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答辩。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在各答辩委员会(小组)主持下公开进行。答辩时,学生首先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时间一般为8~10分钟,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学生回答问题,时间一般为5~8分钟。
(三)答辩记录。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小组)秘书应认真记录所提问题、回答要点、教师点评、结论等内容。答辩记录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的真实反映,应与学生其他材料一并归档保管。
(四)答辩评分。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小组)依据《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按百分制给出答辩成绩、写出评语。
(五)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可进行二次答辩。
第二十七条 成绩评定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评分,按50%、20%、30%的权重加权求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
(三)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委员会(小组)将综合成绩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1.毕业论文(设计)或成果经查实有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者;
2.没有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内容;
3.没有按照《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4.指导教师审阅不合格者;
5.未参加所在学院统一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二十八条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各学院在综合成绩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经答辩委员会推荐,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审核,评选出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结束后应予以公示,并编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章 检查与评估
第二十九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分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各学院着重检查指导教师的到岗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个学生。
(二)中期:各学院着重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学生的学风、工作态度、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填写中期检查表,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三)后期:各学院审查学生答辩资格,检查学生答辩的准备情况,指导教师、评阅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意见;学校检查各学院答辩进展情况。
第三十条 答辩结束后,学生须依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在获得指导教师认可后,按要求提交最终的纸质及电子版资料。指导教师将对照《毕业论文(设计)审查验收单》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签署毕业离校单。全部审核流程须于6月底前结束。
第三十一条 通过自查、自评以及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估,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的层次和水平进行鉴定,肯定工作成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方案与措施。
第三十二条 各学院按照《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陕科大镐京发〔2025〕53号)的要求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自评工作。
第三十三条 校级评估组由主管教学校长、教务处负责人、校级督导专家等9~15人组成;学院级评估小组由院长(主任)、相关教研室(系)主任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等5~7人组成。
第三十四条 评估办法
(一)时间:每年从毕业论文(设计)开始起到毕业答辩结束止。
(二)程序:审阅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参加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召开师生座谈会;参加论文答辩会;检查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和学生成绩;做出评估结论。
(三)取样:校级评估以专业为评估单元,每年从文、理类随机抽取20%进行评估。
(四)依据:《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三十五条 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分五个等次。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
第八章 文档管理资料的整理与保存
第三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分为主件和副件,主件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文稿、任务书、开题报告,副件为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的资料表格。主件二份,一份学生保存,一份学院留存;副件一份,学院留存。保存期均为五年。
第三十七条 各学院将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两份,装订顺序为:优秀汇编封面、目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文稿(按成绩高低顺序编排),不装订其他相关资料,其中一份送教务处,一份学院留存。
第三十八条 教务处保存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学院审定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方案及学生分组名单、《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含电子稿)、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自评报告及工作总结。各学院除保存以上材料外还应保存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陕科大镐京发〔2022〕95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