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课程免修管理,激发学生学习自主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免修申请、审核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请条件与类型
第三条 体育课免修
(一) 身体原因。因疾病、生理缺陷等无法正常修读体育课者,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体育部及所属院系审核后,转入体育保健班学习。
(二) 退役复学。退役复学学生凭《退伍证》及部队服役证明,可申请免修体育课。
第四条 课程免考
(一) 《计算机应用基础》。第二学期通过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二) 《大学英语Ⅳ》。第三学期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425分)者,可申请免考。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流程
第五条 申请时限
(一)体育保健课。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提交申请;
(二)退役复学免修。复学手续办理后2周内提交;
(三)计算机课程免考。第二学期计算机二级成绩公布后3周内提交;
(四)英语课程免考。第四学期开学后2周内提交。
第六条 纸质流程
(一)填写对应申请表(附件1/2),附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系;
(二)院系初审(3个工作日内完成),重点核查材料真实性及申请资格;
(三)相关教学单位复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后报教务处终审;
第七条 线上流程
(一)登录教务系统→“教学服务”→“免修申请”;
(二)填写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依次经院系初审、教学单位复审、教务处终审。
第四章 成绩认定规则
第八条 免修课程成绩按以下方式认定
(一)体育保健课。参加理论课程考核,成绩标注“保健班”,不合格者需重修;
(二)退役复学免修。体育课成绩记为“良好”(80分);
(三)计算机课程免考。课程成绩计为100分;
(四)英语课程免考。成绩按公式计算((英语四级实考成绩/425)*90),满分100分。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九条 学生须按时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获批免修后不得中途重修,未经批准者须全程参与课程学习,缺勤按旷课处理。
第十条 院系及教学单位需在每学期末向教务处提交《免修课程汇总表》(附件3),确保数据准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5年3月25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既往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