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教学建设 > 教学研究 > 正文
关于开展校级教学团队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2    访问量: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校级教学团队建设过程管理,确保建设成效,根据《关于2025年校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的通知》(镐发〔2025〕67号)要求,学校决定对2025年立项建设的校级教学团队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年批准立项的所有校级教学团队(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将主要依据各团队《教学团队建设申报书》中的规划以及《教学团队标志性成果验收标准》(镐发〔2025〕67号)进行检查:

1.建设进展与阶段性成果:对照团队建设规划,检查课程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师资培养等方面的进展。核心是参照验收标准,检查必备项与可选标志性成果的达成情况。

2.团队运行与管理:检查团队合作机制、教学改革活动开展、青年教师培养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3.经费使用情况:检查经费是否按照《教学团队建设经费使用范围》合理使用,报销进度是否符合要求。

三、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级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格式自拟),应详细说明建设进展、成果、经费使用、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2.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根据验收标准,提供已取得的成果证明,如课程评价结果、知识图谱、教改项目立项文件、论文、教材、指导学生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3.阶段性成果材料,如更新的教学方案、教学改革案例、学生成果等。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经费本原件及复印件)。

请各学院统一收集审核后,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于年4月2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建设要求做好自查和总结工作。

2.项目负责人应增强责任意识,对项目工作推进、经费使用、成果形式等全面负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后续经费拨付及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对建设不力的项目将终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