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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微专业”建设申报及2025年度开课“微专业”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2    访问量: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陕教生办〔2026〕1号)要求,聚焦产业需求推动人才供给更加适配,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微专业”建设

(一)建设原则

本次申报采取任务指定形式(见附件1),由牵头单位负责申报,鼓励跨单位参与建设。参与单位不局限于附件中的重点参与单位,牵头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单位。

(二)建设目的

聚焦产业需求推动人才供给适配性,解决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问题。

(三)建设类型

紧扣陕西省20大急需紧缺微专业产业领域,结合西咸新区、咸阳市产业发展实际与学院专业优势,首批重点布局6大核心产业领域、12个微专业建设方向(见附件),后续将根据产业需求动态调整新增

“微专业”建设应有企业参与,共组教学团队、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实训基地,鼓励“订单式”人才培养,推进人才供需对接前置,促进学生尽早就业。同时,“微专业”课程应跨2个及以上一级学科,聚焦学科前沿与产业变革,打破专业壁垒,深化学科交叉融合,满足学生广泛的跨专业学习需求,培养复合型人才。

(四)建设要求

1.开课面向对象。2023级在校生。其中,2025届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低于88%的学科专业(附件2)点所在学院,应积极动员就业困难学生至少选择一个“微专业”方向进行学习。

3.课程设置规范。每个“微专业”开设不少于5门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其中至少一门人工智能相关课程),线下教学以项目驱动、案例教学、实操实训为主,将企业真实项目、产业典型案例融入教学。同时,用好线上课程资源,将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专区中优质线上资源纳入教学安排,提升学习灵活度。

4.学分设置。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2学分以内,总课时量不超过150(其中实践课时不低于50%)。

5.教学团队要求

(1)负责人资质。“微专业”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双师型”教师,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专家担任联合负责人。

(2)团队构成。教学团队中企业导师不少于2名(不同学科),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师资应体现学科交叉性。

(五)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制定“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体现区域产业人才需求。定稿须提交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学院党委会审查。

2)材料报送:4月20日前,“微专业”负责人将经过学院签字盖章的《“微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附件3)《“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微专业”设置备案表》(附件4)纸质版提交教务处,逾期未交将不再受理。

(六)线上评审流程

4月20日-4月21日,二级学院完成审核

4月22日-4月24日,学校完成资料评审

4月27日,线下项目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月28日-4月30日,立项结果公示

(七)立项与建设

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立项。批准立项建设的“微专业”同步开始招生,招生人数满20人即可开班。立项的“微专业”坚持“边建设、边运行”的原则,建设期一般不超过1年。

“微专业”负责人应参照《“微专业”建设验收指标体系》(附件5)《“微专业”建设验收材料清单》(附件6)开展建设,学校也将据此进行中期检查及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将停止招生并撤销项目。

(八)整体进度安排

2026年“微专业”申报团队应按期至少完成以下内容:

时间节点

内容

备注

4月30日前

完成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


5月6日-6月18日

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明确项目团队分工、制定课程标准(设计)、确定线上线下教学资源、教学计划等开课准备工作


6月30日前

完成专业招生,编排课表

落实率低于88%的学科专业点应积极组织学生报名。

2026年9月-12月

(第一学期)
2027年3月-6月

(第二学期)

开课

各专业也可根据准备工作完成度提前开课

二、2025年度“微专业”阶段检查

教务处将对2025年度批准立项并开课的“微专业”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日历、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或课程设计、考试内容、成绩单等教学过程性材料。以上材料纸质版于4月27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教务处。


附件:

1. 2026年度“微专业”申报任务分配表

2. 2025届毕业生各专业就业情况统计表(终次)

3.“微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4.“微专业”设置备案表

5.“微专业”建设验收指标体系

6.“微专业”建设验收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