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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流课程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2    访问量: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一流课程建设过程管理,确保建设成效,根据《关于2024年度校级一流课程立项结果的通知》(镐发〔2025〕27号)及相关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我校一流课程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省级一流课程、2024年认定的校级一流课程(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主要围绕项目建设进度、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及后续建设计划等方面展开,具体包括:

1.建设进展:对照项目立项通知中的《2024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指标》,检查课程内容更新、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应用情况:检查课程在最近一学期的教学组织实施情况,包括教学日历执行、成绩评定方式及学生反馈等。

3.教学成效:梳理课程在促进学生能力提升、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初步成效与成果。

4.材料完备性:检查课程教学实录视频、教学设计样例、学生评价材料等支撑材料的积累与完善情况。

5.后续计划:审核课程下一步的持续建设计划与改进措施的可行性。

三、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格式自拟,应涵盖课程的建设进度、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改革方向和改进措施等)。

2.课程建设及应用情况佐证材料,可参考申报要求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总结。

3.阶段性成果材料,如更新的教学方案、教学改革案例、学生成果等。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经费本原件及复印件)。

请各学院统一收集审核后,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于年4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建设要求做好自查和总结工作。

2.项目负责人应增强责任意识,对项目工作推进、经费使用、成果形式等全面负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后续经费拨付及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对建设不力的项目将终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