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本学期考试计划的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申请
3月4日至3月7日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根据自己本学期承担课程拟定考试形式与考试时间,经教研室及学院审核后各教学单位汇总课程考试计划。各教学单位于3月7日下午17:20前将考试计划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课程考试—末考任务”功能模块进行申请(如图1左)。
考试安排分为三类,分别为需安排考试(需具体安排时间地点)、随堂考试(考核在授课期间)及不需安排(如论文或课程设计等其他考核形式),在申请过程中请注意正确分类且期中、期末需分别进行申请操作(如图1右)。

图1:系统“课程考试—末考任务”功能模块申请示意图
二、填报考试任务
3月4日至3月7日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课程考试—末考任务—确定考试安排任务”功能模块根据汇总的课程考试计划填报考试时间范围(如图2),范围一般结课后不超过2周。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期末考试周定为19-20教学周。

图2:确定考试安排任务示意图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各教学单位申请填报数据要认真准确,过程性考核方式不填报。各教研室须认真审核考试计划,确保考试计划合规合理。各教学单位领导对考试计划全面把控,审核计划可行性或给出指导性意见,保证考试计划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等文件要求。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4日